杭州先行以标准推动一批项目落地 切实响应两会首提“零碳园区”
2025-03-28 20:02:01
新闻中心
新冠肺炎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新冠肺炎疫情是否能构成工程合同履约免责事由
当事人能否以新冠肺炎疫情为由解除合同
新冠肺炎疫情引起的后果和损失的分担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承包人应注意的事项
始于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发展牵动着每一个国人的心。也许当下很多企业的负责人还来不及静下来思考后续合同履约的法律问题,但问题迟早是要面对的。灾难无情人有情,在法律的框架内,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让最有能力承担风险的一方来承担主要风险应该是不可抗力发生时合同各方最优的选择。
希望疫情早些过去,愿天佑中华!
作者简介
郝利 律师
中伦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公室 合伙人
业务领域: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 诉讼仲裁, 房地产
电子邮箱:haoli@zhonglun.com
夏煜鑫 律师
中伦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公室
业务领域:房地产和基础设施部